人民委员会关于整顿铁路运输的决定草案 172

  (1918年6月14日)
  
  
  人民委员会就整顿铁路运输问题交换意见后决定:责成涅夫斯基同志在同严格执行苏维埃的、真正社会主义的而不是工团主义的政策的同事商议之后,在最近期间就下列事项向人民委员会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:同工团主义和自由散漫作斗争,采取措施揭发和追究苏维埃政策的破坏者,采取措施建立明确的责任制,使每个公职人员切实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,采取措施吸收有管理工作才能的同志参加管理工作。
  鉴于法令 173 尚未公布,暂缓任命交通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会。
  
  
  
  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1卷
  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36卷第423页
   
  
  
  
  
  
  注释: